常州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常安厦[2005]第14号
关于发布企业禁令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为加强咨询人员纪律约束,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努力创建“安厦”品牌,参照行业执业准则和从业人员工作守则,特制定常州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禁令》,希各严格遵守,自强自律。如有违反《企业禁令》者,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除名,特此通知。 附:《企业禁令》
二00五年十一月
常州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禁令
1、严禁与业主发生打架或无理争吵。 2、严禁单独与承包商外出吃喝,严禁向承包商索取财物或违规变相侵占他人财 物。 3、严禁利用职权向业主或承包商硬性推销产品、施工方法。 4、隐蔽工程必须实地验证后方能签证,严禁擅自乱签和一周后补签。 5、严禁最终指令采用口头指令,严格要求白纸黑字。 6、严禁泄露公司机密和利用企业资料获取个人利益。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