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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员工及家属:
为满足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需要,保障全体员工及其家庭合法享有相应权利,根据本企业特点和日常管理中的实际情况,本着对员工本人及家庭负责的原则,就本企业员工相关行为规范作出如下规定,并将此规定呈报员工家属,以求做到企业、员工、家庭共同协管,促进企业发展。
一、关于保持通讯畅通的行为规定:全体员工均应配备必要的移动通讯设备并在8:00至20:00时段内保持信息畅通。同时应将移动通讯号码和家庭电话号码告知公司办公室,以便登记建档,如有变更必须在24小时内告知办公室。公司将根据不同岗位在工资中给予每月50元以上的通讯费补贴。公司要求全体员工必须在上述时段内保证通讯畅通,目的是确保工作通讯和必要时家庭联络之需以及紧急事件的联络。个人不购置通讯设备或虽购有设备但在该时段中不能保证通讯畅通的,公司将不予费用补贴,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家庭电话的必须说明理由。
二、关于公务宴请活动行为规定: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六条禁令》,廉洁自律。因特殊情况确需参加公务宴请的必须向公司报告,但在宴请过程中要时刻保持文明、清醒、礼节,做到既热情大方,又健康文明,严禁在宴请中过量饮酒或制造事端。饮酒后严禁驾驶摩托车、汽车,如有违规一切责任除由本人承担外,公司还将按本规定作200-1000元的罚款。凡未向公司报告和批准的各类宴请活动均作为私人行为,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工程验收宴请行为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进行工程验收确需集体赴宴时,参加宴会人员不准过度饮酒,不准提出任何无理要求,不准出现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尤其不准饮酒误事。凡因饮酒过度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将追究其相应责任,给予500元以上的处罚,直至辞退。
四、关于实时汇报和告知的规定:工程现场产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必须在4小时内告知部门负责人或公司总师办,并于8小时内报告公司总经理或分管经理,不得隐瞒和迟报。每天18:00后,因工作、值班或其它原因未能回家的,应及时告知家人自己所处地点、工作内容和联系电话;同时应向部门或班组负责人报告自己的工作内容、时段和联系方式,确保在岗不失控和避免家人担心。
五、关于试用期人员的行为规定:凡新进本公司的人员,均实行六个月以内的试用期,在试用期中本人应每月主动写出个人小结报部门考核,当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所在部门作出书面鉴定和能否转正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个人不提出转正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转正要求,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以上行为规定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希全体员工认真理解,贯彻执行。 |